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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挟“彩票”令“低保户”的三重病态

  朱四倍(河南教师)

  近日,天涯论坛有网友发帖称,广西武宣县思灵乡山汶村委发布告,要求“2012年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于12月5日带20元到山汶村委购买福利彩票,逾期取消低保待遇”。(12月29日《南方都市报》)

  低保户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但在一些人眼中,低保户成了人人可“挟持”的“唐僧肉”,接连出现的“不……就取消低保户资格”的现象,让整个社会有审丑疲劳之余,似乎也没有找到更好的救治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挟“彩票”令“低保户”现象的蔓延。

  就笔者看来,挟“彩票”令“低保户”至少折射了三重病态。一是对公信力的挥霍,二是对低保户权益的裹胁,三是权力丧失底线的“注释”。

  众所周知,福利彩票和低保户资格本身毫无瓜葛,福利彩票被异化为要挟低保户的凭借,折射着低保金和福利彩票相关监管制度的缺失。这不仅有悖于政府发放低保金的初衷,损害低保户利益,而且助长了投机行为,造成公信力的流失和信任度的下降。

  挟“彩票”令“低保户”从本质上说是典型的权力变现。所谓权力变现就是通过公权的非公共行使以达到追逐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目的。因此挟“彩票”令“低保户”意味着公信力的流失,更意味着政府必须为此承担极为昂贵的道义成本和信任成本。

  低保户需要的是“救命钱”,而不是通过彩票“一夜暴富”的发财梦。正因为如此,挟“彩票”令“低保户”就是一种扭曲和背谬,厘清其身附着的三重病态,就是一种必须。谁能强制低保户拥有“中奖梦”?这是绕不开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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